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21目录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21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21》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一部重要法规,旨在规范企业名称选择和登记管理,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该制度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吧。
企业名登记管理条例2021包括以下内容。
一、选择公司名称的原则
二、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
企业名称应当在法定机关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名称不得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名称登记需要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除此之外,还需要进行名称的事前批准。这是为了避免重复或过于类似。另外,名称注册后的变更?关于注销登记等也有规定。
三、企业名称的保护
该规定还明确了对先注册先使用的原则进行保护,对侵权行为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予以惩罚。另外,对于国家、文化、历史等重要领域的名称,也采取了保护措施。
总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21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企业名称命名行为,提高企业名称规范水平,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企业在进行命名时,应严格遵守规定,在避免使用不当或侵权名称的同时,也应注意名称的独立性和可识别性,更好地推广自己的品牌和形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21
法律主观性:公司名称是指一个企业的全称,即企业名称是企业的名称、字号,是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被作为社会识别的标志。
《公司法》规定:“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标记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标记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公司名。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公司名称的要求是:(1)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名称,特殊情况下经省级以上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其另在一个规定范围内使用有从属名称,但股东为自然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不能用从属名称。
从属名不能用于营业活动和招揽客人。
(2)公司名称的组成部分如下:公司行政区域名称,字体和商号、行号,反映行业和经营特点的文字,公司组织形式。
字号在2个以上。
(3)公司名称中不能加入规定的劳动服务公司以外的法人名称。
外资企业可以使用自然人的名字。
(4)全国性公司、国务院或者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或者企业集团等,经批准可以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或者“国际”、“全国”、“国家”等字样。
其他公司,除历史悠久的知名字号(如王府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外,均需在公司名称中冠以公司所在地省、市、县行政区划名称。
如果公司有正当理由的话,地名可以用字体。例如“北京”、“天山”等。但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名称,如“北京市”等不得作为公司字号。
(5)公司名称应当使用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和数字。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民族语言。公司使用外文名称时,其外文名称必须与中文名称一致。
(6)公司名称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和误解的内容和文字,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部队番号等。
公司名称不得与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登记的同行业公司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7)公司名称中不得单独使用“发展”、“开发”等字样。使用“实业”字样的公司,拥有3家以上生产、科技型企业。
(8)使用“总公司”名称时,该公司下属必须有三个以上被称为“公司”或“分公司”的分公司。
在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名字前,必须有所属公司的名字。
(9)公司名称可以是缩写或者外文缩写,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
公司名称牌匾简化时,应当保留字号,并向登记机关报告。
法律客观:《企业名称禁用规则》第四条企业名称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认可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以下情况适用于本条款的规定:(一)与同一登记机关已登记,或者已核准仍登记,且仍在有效期内,或者已核准未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申请相同;(2)与办理注销未满一年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三)在同一登记机关变更企业名称未满一年且原同行业名称相同的;(四)与被撤销设立登记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尚未注销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2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机关)负责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制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具体规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统一的企业名称申报系统和企业名称数据库,并向社会开放。
企业登记机关要不断提高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范化、便捷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企业只能注册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
企业名称应该使用正确的汉字。
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该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事业特征、组织形式等组成。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跨行业合并业务的名称也可以不包含行业和业务的特征。
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地方行政区划名称。
市辖区名称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时应同时冠以其所属设区市行政区划名称。
开发区、垦区等区域名称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时应当与行政区划名称连用,不得单独使用。
公司新名称核准(由工商局窗口领表,填写注册信息,新公司名称核准);变更公司注册申请书;营业执照变更(公司变更表,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大会决议,承诺书,营业执照原件,公司认证厅颁发的认证通知书)加工及工商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表(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整理单位变更通知,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质量技术监旧代码证原件督局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条法人只能准用一个名称。
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后在规定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在审批合同、规章之前,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企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