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最基本的企业类型,像我们生活中常见的理发店、餐饮店、服装店、小吃店、五金店以及建材店等都是个体工商户。有很多个体工商户的老板讲,我们家个体工商户是不需要交税的!
事实真的如此吗?
快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01
个体工商户需要交哪些税
个体工商户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一般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的税主要是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
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一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也有,但是不多),以销售商品为主,缴纳税款要按销售收入3%缴纳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税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附加税费
附加税通常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按照已缴纳的增值税一定比例缴纳。城建税根据个体户所在地有所差别,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的缴纳税率一般为3%。
对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税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减征50%最新的优惠政策。
税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个人所得税
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且不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税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02
个体工商户税费征收方式
个体户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具体又分为定期定额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
查账征收
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规模比较大,经常给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
核定征收
采用定期定额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根据附征率(具体以各地实际政策为准)进行核定征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附征率。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通常为自开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注意:为防范涉税风险,各地税务机关已经开始逐渐取消核定征收!
03
个体工商户常见4大误区
误区1:“不记账”
个体工商户是需要记账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误区2:“不年检”
无论是个体工商户还是企业,都应当做工商年检(年报)。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第二十三条“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误区3:“不审批”
凡是经营范围涉及前置或后置审批的,个体工商户和公司一样都需要办理审批。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体户若有变更事项也和公司一样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
误区4:“不抽查”
注意注意!不仅会被查,而且还会被严查!因为不少个体工商户办了营业执照后,在两证整合之前,不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也没有办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或是发生变更后没有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备案;或是因经营环境存有风险或被周边住户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