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发展,很多个人不再满足单一的职业,会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或技术,在工作业余独立承接各种业务。这种兼职工作模式,虽然能额外带来收入,但是也会带来实际的问题,这笔额外收入,怎么合法合规的处理个人所得税,以及如何正确的收款、开具发票?
对于个人来说,收款、开票以及缴纳个税问题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通过付款方公司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种方式一般会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税率在在20%到40%之间;
二是、个人自行前往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发票,同样会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20%到40%的个税。例如,个人收入100万,至少需要缴100W*(1-20%)*40%-7000(速算扣除)=31.3W的税费。
为了合理、合规地解决税负问题,个人可以与合作单位协商,考虑以下两种方式来解决高税负问题:
以个人名义来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只需在指定税收园区进行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然后申请自然人代开发票。因为园区代开发是按照个人经营所得核定后缴纳个税,核定后个税仅0.5%,加上增值税、附加税、综合税负在1.8%-3.3%左右,代开100万,个人只需要缴纳1.8万的税费。个人代开发票无需注册公司,也无需本人到场,直接由园区税务局出票,完税后还会出具个人完税凭证,避免再次纳税。
以对公名义享受税收优惠:个人可以选择在税收园区成立一家个体户,然后申请个人经营所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后个税在0.5%-1%,加上增值税、附加税、综合税费在2%左右。整个入驻流程都无需本人亲自到场,流程快捷方便,无区域限制,行业也基本不无限制。
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选择哪种方式,都必须确保业务的真实性,保证三流一致(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并且年累计开票额不得超过500万元(不管是代开、还是个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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